
一、依據本校「競技學院院長推選及去職細則」及競技學院114學年度第7次院務會議決議辦理。
二、競技學院院長推選事宜如下:
(一)候選人(自願或推薦)登記等相關事宜:
1、登記資格:候選人須具備教授資格。
2、登記日期:自公告日起至115年5月8日(星期五)下午4時止。
3、登記地點:競技學院辦公室。
4、登記時,請繳交競技學院院長候選登記表(如附件)。
(二)選舉會議日期與方式:
1、選舉日期:115年5月12日(星期二)中午12時10分。
2、選舉地點:綜合科技大樓205教室。
3、選舉方式:候選人依姓氏筆劃順序發表治院理念,時間以每人15分鐘為限,發表會後立即舉行無記名投票,每票得圈選2人,將得票數較高之2人陳請校長擇聘之。
4、新任院長訂於115年8月1日起聘,任期3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