桃園市政府檢送修正之「桃園市績優運動選手培訓補助金發給要點」,並自108年1月21日起生效

主旨:檢送修正之「桃園市績優運動選手培訓補助金發給要點」,並自108年1月21日起生效,請查照。

 

說明:旨揭要點請逕自桃園市政府體育局網站─業務資訊─法規資訊下載(http://www.dst.tycg.gov.tw/home.jsp? id=203&parentpath=0,16